民营中小企业制度体系的缺失
发布日期:2015-07-30浏览:2925
对民营企业优劣势的粗略分析可以发现,民营企业固然有经营灵活、利益直接等优势,但一旦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,原家族式管理为主的模式会制约企业发展,这也是民营企业缺乏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体系的体现。民营中小企业制度体系的缺失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: (1)现代产权制度缺失。 首先,民营中小企业的产权与企业家的个人产权混淆,个人财产与企业法人财产没明确界限,并没有形成现代企业所具备的独立和完备的产权制度; 其次,民营中小企业的产权结构是完全意义上的单一结构,正如国有企业产权的一元化摆脱不了干预一样,这种一元化产权结构是注定摆脱不了家族血缘关系的千预。所以,民营中小企业的产权制度是不善和不成熟的,尽管其所有权归属是清晰的。 (2)先进管理制度缺失。 民营中小企业管理制度缺失的起点就是企业规模的扩大,这也是其发展进程中最关键的时期。与国有企业制度化程度较高相比较,民营中小企业的缺陷恰恰在于缺乏完整的管理制度。其管理表现出更多的随意性,缺乏全面的制度化、规范化和程序化。